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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冠电力(600236) -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桂冠电力桂冠电力(SH:600236)2025-07-09 19:31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公司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 - 会议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 决策与职权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 会议记录与意见 - 会议应记录讨论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3]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3]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3]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工作条件和承担费用[4]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