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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605580) -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恒盛能源恒盛能源(SH:605580)2025-07-09 19:31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并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 略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 1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