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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能源(605580) -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
恒盛能源恒盛能源(SH:605580)2025-07-09 19: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00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8000万股[9][16] 股权结构 - 余国旭折股出资2788万股,占比39.8286%[16] - 杜顺仙折股出资2083万股,占比29.7571%[16] - 余恒折股出资1076万股,占比15.3714%[16] - 余杜康折股出资1053万股,占比15.0429%[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特定人员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违法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人,设董事长1名[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各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9] -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9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101]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98]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2][113][114] 章程相关 -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6]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