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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金财(002657)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中科金财中科金财(SZ:002657)2025-07-09 20:30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统一表述,“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等[1]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改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2]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及处理要求[4] 股东与股东会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7] - 股东会审议多项金额和比例相关的重大事项[9]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0]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6] - 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金额不超总资产30%的事项[24]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9]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一名须为会计专业人士[3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4] 经理层 - 总经理(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35] - 总经理(经理)有权决定一定金额和比例的与主业相关对外投资事宜[3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3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8] 公司运营与管理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3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40]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