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的专项核查意见
业绩情况 - 2023年度净利润下降50%以上[3] 关联交易与资金问题 - 2023年度为关联人唐虹代垫个人所得税款期末余额94.85万元,为杨松楠代垫147.21万元,2024年4月9日二人返还代垫款项及利息[7] - 计划以自有资金对希荻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增资,10765.80万元增资款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024年4月18日退回全部资金及108.84万元利息[9] 违规处分 - 2024年8月23日,上交所因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等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9] - 2024年12月23日,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10] 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 共同实际控制人戴祖渝、陶海自2022年1月21日起42个月内有股份锁定承诺,第4、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首发前股份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20][21] -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触发条件,戴祖渝和陶海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0][21] - 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0][21] 募投项目与管理 -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四个项目,包括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等项目[32] - 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32] 未来策略 - 已建立健全管理结构,未来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33] - 完善了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明确相关条件及方式等[33] 其他承诺 - 若招股书被认定存在问题,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35] - 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尽量避免与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时按公平原则进行[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