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 - 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诚芯微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1] 交易情况 - 标的资产诚芯微日常经营无需报批和许可[1] - 交易涉及报批事项已披露并提示风险[1] - 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权利[1] 交易影响 - 交易利于提高资产完整性、保持独立等[2] - 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