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议事规则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 董事人数不足5人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股东请求后,应在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10][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15]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股东投票与提名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或董事会提名[27]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有权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名单,提案需会前至少十日送达董事会[27] 股东会投票时间与主持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22] 股东会计票与记录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2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33] 股东会决议后续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信息[35]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5]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3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35] 议事规则相关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23年1月4日规则废止[38]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38]
ST中迪(000609) -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