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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汽车(600418)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
江淮汽车江淮汽车(SH:600418)2025-07-09 21:47

股权与人员管理 - 江汽控股持有公司28.22%股份和开迈斯新能源5.026%股权,无其他生产经营活动[5] - 李明、马翠兵曾在江汽控股签合同领薪不符规定,已整改,2025年2月起在公司领薪[11][15] 业绩数据 - 202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3874914.94万元,净利润 -274145.14万元,净资产1135953.18万元[21] - 2024年意大利设计中心主营业务收入2201.57万元,占比0.06%,净利润237.45万元,占比0.09%,净资产3068.66万元,占比0.27%[21] - 2024年香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1034.81万元,占比0.54%,净利润650.20万元,占比0.24%,净资产814.83万元,占比0.07%[21] - 2024年俄罗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91965.29万元,占比10.12%,净利润6904.92万元,占比2.52%,净资产5213.40万元,占比0.46%[21] - 2024年越南公司主营业务收入30233.16万元,占比0.78%,净利润762.76万元,占比0.28%,净资产2677.56万元,占比0.24%[21] - 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及互联网平台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287235.08万元、53646.22万元和74152.7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7.87%、1.19%和1.76%[48] - 报告期内公司互联网及互联网平台业务毛利分别为 -9362.92万元、 -1366.87万元和 -5839.70万元,占同期毛利比重分别为3.05%、0.27%、1.32%[48] - 2022 - 2024年互联网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282628.42万元、49523.56万元、69415.9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7.74%、1.10%、1.65%[49] - 2022 - 2024年自行运营互联网平台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22.65万元、25.10万元、3.51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0006%、0.0006%、0.0001%[49] - 2022 - 2024年入驻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4584.01万元、4097.56万元、4733.2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13%、0.09%、0.11%[50] 境外子公司情况 - 部分境外经营子公司未取得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因设立早、人员对政策理解有偏差[20] - 意大利设计中心、香港公司、越南公司对发行人影响较小,俄罗斯公司是重要子公司,程序瑕疵已补正[22] - 香港公司相关投资行为发生在2018年3月1日以前,无需向发改主管部门补充备案[26] - 公司及子公司江汽投资被发改主管部门要求停止项目实施的风险较小[27][31] 互联网业务情况 - 公司自有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APP等互联网业务载体中,igongwu.com、江淮钇为等产生收入[39][41] - 发行人互联网销售业务、其他互联网业务相关自有小程序和APP均已取得ICP备案,无需其他相关资质[51] - 发行人自营的互联网平台已办理完成ICP备案,发行人及和行科技已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行科技还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53] 用户信息收集 - 公司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系为完成交易所需合理收集,未超必要限度且已取得用户同意,信息收集过程合规[54] - 公司以“明确告知”和“事先同意”作为收集个人信息的前提,符合法律规定[56][57][58][59] - 公司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时遵循合法合规、最小化和授权同意等原则,并按安全标准保证信息安全和质量[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