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章程(2025年修正)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5月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99.3万股,12月2日于上交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0,899,292元[3] 股份相关 - 公司成立时发行普通股总数为50,993,000股,每股面值1元[7] - 2017年5月经重大资产置换后普通股总数为1,060,899,292股[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13] 股东权益与权限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诉讼请求权[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36][38]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66]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必要时设副董事长1 - 2人[63]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80]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96]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6]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