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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永强浙江永强(SZ:002489)2025-07-10 17:16

制度审议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10日经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 担保审批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批[13] - 虽不符规定但业务发展且风险小的申请担保人,经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可担保[8] 担保管理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18]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分析财务及偿债能力[18] 风险应对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等情况,公司应启动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9]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等情况,应采取措施控制风险[19]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1] 责任处分 - 董事会视损失等情况决定给予有过错责任人相应处分[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