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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00248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永强浙江永强(SZ:002489)2025-07-10 17:16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10日经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尚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1]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属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审议[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由董事会审批[10]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需非关联交易方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事先获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批准[11] 其他要点 - 报董事会审批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披露[12] - 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应累计计算审议披露[14]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1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等内容[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