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特科技(8321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2025年7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2]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6] - 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6] 沟通与活动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等[8] - 多渠道开展管理工作,如官网等[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出席[11] - 可与特定对象一对一沟通[12] 责任人与部门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16] - 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16] 其他要求 - 开展活动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24] - 创建管理数据库记录活动情况[25]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22] - 召开说明会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通知[22]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 制度制定于2025年7月10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