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特科技(832110)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 修订于2025年7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2] 内审部设置与职责 - 设内审部受董事会领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工作,对董事会负责[7] - 检查监督财务信息和内控情况,履行多项审计职责[7] - 保持独立性,不置于财务部门领导或合署办公[9] 内审工作内容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审查评价相关内控[11] - 督促整改内控缺陷并监督落实[11] - 重要投资和资产买卖后及时审计[11][12] - 每半年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4] - 每年审查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5] 报告与处理 - 董事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评报告[17] - 聘请会计师审计可要求出具内控审计报告,非无保留结论需专项说明[18] 激励与约束 - 建立内审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20] - 内审部可建议奖惩相关部门和个人[20] - 董事会可处分违规内审人员[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