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特科技(8321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证券代码:832110 证券简称:雷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的修订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负责信 息披露事务、股东会和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