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特科技(8321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于2025年7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知情人档案与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2]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2] - 公司应在合并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 公司应在收购报告书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7] 信息管理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7] -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25] - 对外报送经营数据,接收方公示公开则不提供,内部使用需对方签保密承诺[25]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将处罚并要求赔偿[27] 其他要求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并让相关人员签名确认[24] - 公司实际控制人履行程序后及时向北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材料[16] - 投资者按规定填写报备文件并送达公司[16] - 北交所核查股票交易情况,异常可要求公司提交说明[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