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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特科技(83211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雷特科技雷特科技(BJ:832110)2025-07-10 17:31

制度审议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董事长审批[11] 项目管理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项目全过程监控,定期向董事长书面报告[14][15] - 项目出现新情况,财务部门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汇报[15] 委托理财 - 公司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机构签书面合同,财务部门专人跟踪资金[18][19] 投资处置 - 公司在5种情况收回或核销对外投资,4种情况转让对外投资[17] - 对外投资转让需董事长会同相关部门提书面分析报告并审批[18] 人员派遣 - 对外投资组建非控股公司派人员任董事,控股子公司派董事及管理人员[20] 财务审计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22] - 审计部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并审计子公司[22] 资产管理 - 定期盘点投资资产或与保管机构核对确保账实一致[22]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24] 档案管理 - 公司投资有关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归集、存档[26] 生效实施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