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8日,2021年5月13日在上交所上市,证券简称“福莱新材”,代码“605488”[7]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216899850991,法定代表人为夏厚君[7] 激励计划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03人,含2名新加坡籍员工[15]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42.695万股,占股本总额0.86%,首次授予219.00万股,预留23.695万股[19] - 2021年和2023年激励计划尚在实施,涉及标的股票467.0106万股,占股本总额1.66%[19] -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股权激励涉及标的股票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20]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未超股本总额1%,预留比例未超拟授予权益20%[20] - 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最长不超48个月[24] - 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预留部分12个月内确认授予日[25] - 首次授予限售期12、24、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40%、30%、30%[28][30] - 若预留部分2025年9月30日前授予,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一致;之后授予,12和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均为50%[30]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首次授予价格每股15.64元,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均价50%和前120个交易日均价50%中的较高者[34][36] -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与首次相同[37] 业绩考核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首次授予业绩考核目标:2025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2026年不低于8000万元,2027年不低于10000万元[45]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9月30日前授予,业绩考核与首次一致;之后授予,考核年度为2026 - 2027年,2026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2027年不低于10000万元[46] - 个人绩效考核分“A、B、C、D、E”五档,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80%、0%[49] 流程安排 - 2025年7月10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和审议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办法并提交董事会[53] - 2025年7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53] - 召开股东大会前,需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5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审核激励名单,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54] - 公司需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股票情况[55] - 股东大会表决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6] - 公司应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后及时公告相关必要文件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57] 其他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58] - 实施激励计划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结合各方利益[59] - 激励计划已获现阶段批准,最终实施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
福莱新材(605488) -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