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弘业(600128) -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8月首次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46767500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46767500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30]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2][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4] 董事会与董事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2]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6] - 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6] 利润分配与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83]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3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156]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63]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董事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