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光医疗(43030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3] 管理工作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8]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8]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等多种形式[8] 信息披露 - 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11] - 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后需及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16]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信息沟通等[14]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