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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600673) - 东阳光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东阳光东阳光(SH:600673)2025-07-10 19:30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覃继伟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人,实 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一致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合并换股事项系基于公司对参股公司上市进程的配合与支持,有利于实 现公司分享参股公司上市的潜在收益。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 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