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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股份(603758) - 秦安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秦安股份秦安股份(SH:603758)2025-07-10 19:45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向饶亦然等12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9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对照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论证后,公司董事会审慎判 断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标的公司99%股权,标的公司涉及的立项、环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 露。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已在《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 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二)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