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0028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的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公司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的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五)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部门及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 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 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 送证券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