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00289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 选聘程序含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6] 聘期与限制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7]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9] 评分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0] 文件保存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况保持关注[13]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监督报告中[18] 解聘与改聘 - 承担严重行为的事务所,公司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 公司解聘或不再聘任需提前15天通知[14]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前后任并评价质量[1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陈述意见[15] 主动终止处理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5] 选聘时间 - 公司更换事务所原则上应在被审年度第四季结束前完成选聘[15]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应反馈董事会并按程序处理[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