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钢构(600496) - 精工钢构重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律 规定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整,董事长是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 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 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