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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建(002941) -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新疆交建新疆交建(SZ:002941)2025-07-11 17:1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董事会反馈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单独/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6][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8]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8]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8] 表决相关规定 - 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应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17][30]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 选举投票制度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19]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2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回购决议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和损害其合法权益[24] - 股东会决议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公告或通知在指定报刊刊登,篇幅长可摘要披露全文上网[26]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和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