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002941) -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董事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2] 董事离职情形 - 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选、主动辞职、股东会或职代会解任等[3] 辞职生效与补选 - 特定情形下,辞职报告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生效[4] - 独立董事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离职后要求 - 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办妥移交与交接[7] - 离职后对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其他义务依公平原则决定[7] - 任职责任不因离任免除,两个交易日内申报离职信息[7] - 未履行承诺继续履行,不得辞职规避职责,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