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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建(002941)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新疆交建新疆交建(SZ:002941)2025-07-11 17:16

公司基本信息 - 2018年10月10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6500万股,11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5] - 注册资本64500万元,已发行股份6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7][14] - 发起设立时总股本45000万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持股30000万股,占比66.67%[16][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9]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6][97] 财务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财报[156]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8]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20%[161] 其他规定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务[134][135] -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六十天通知[174][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