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石创新(68877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 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董事会决定下设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提 名表决通过。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 过。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