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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阿股份(30117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迪阿股份迪阿股份(SZ:301177)2025-07-11 18:3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人数不足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60日内补选[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五项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公司年报披露履职情况,意见未采纳应说明理由[9] - 指导监督内审部门,内审半年检查、季度报告、每年提交报告[10] - 发现异常可调查,必要时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1] - 发现违规可通报、报告、披露或向监管机构报告[12] - 可对违规董事、高管提罢免建议[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一次,两名以上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8]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随时通知[18] - 主任委员主持,不能出席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可现场或通讯表决,通讯签字视为出席同意[18] - 审计工作组成员、董事及高管可列席[18] - 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9] - 出席委员有保密义务[20]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