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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工商登记版)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SZ:002938)2025-07-11 1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普通股23,114.3082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18,051,016元[8]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318,051,016股,均为普通股[18] 股东相关 - 美港实业等三家公司成立时认购股份数分别为1,534,242,198股、148,954,568股、75,619,803股[17] - 董事等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9] - 公司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披露[12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