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0023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聘任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2]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拟聘任会议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材料,交易所无异议可聘任[10] 任职资格与解聘 - 受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4] - 秘书出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2] 其他职责与规定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11]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4]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损失,秘书担责,提出异议可免责[1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批准后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