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8] - 对外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相关比例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年内对外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11]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13]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2个月内召开[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13]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 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2]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2]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少于2个工作日[2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26] - 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分钟,同一议案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31] - 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相关信息[33]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包含相关比例信息[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37] - 连续十二个月内相关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36个月内有表决权限制[39]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9] - 股东会关联交易决议需超过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特定事项需2/3以上[40]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由相关股东或董事会提名[43] - 相关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应在股东会召开十日以前书面提出[43] - 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4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6]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9] 会议资料与规则 - 会议签到簿等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5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上报会议纪要等材料并办理信息披露事务[51]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53] - 规则修改事项按规定公告或披露[54]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5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5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6]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56]
宝馨科技(0025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