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002046) -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和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 任职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六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四种情形之一应解聘[4][10] 职责与协助 - 负责信息披露等九项职责,聘任时签保密协议[6][7][11]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1] 空缺处理 - 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11]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