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海 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 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规加以规范; (四) 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 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三)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