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 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江苏海 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应当披露的, 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重要会议、 重大交易、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事件及上述事件的持续变更进程。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