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决策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一)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收购股权,出售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 产; (二)购买其他企业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确保公司的资产增值 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原则、范围及投资方式 第二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3、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是指以公司货币资金、实物、债权、净资产、无形 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以及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