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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科(00240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远海科中远海科(SZ:002401)2025-07-11 19:46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7] 职责与运作 - 负责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发,特殊情况即时通知[1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2] - 细则自通过日施行,原细则废止,解释权归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