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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603666) -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亿嘉和亿嘉和(SH:603666)2025-07-11 19:46

募集资金支取与置换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11]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1]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需重新论证[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0] 资金管理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2]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6]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7] 报告披露与核查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具体情况[11]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5]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6]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7]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