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相关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1]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均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3][4][5][15][17][18][21][22][23][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9][40][41][42][46][54] 并购交易 - 公司拟购买绍兴署辉贸易有限公司等1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衡所华威70%股权,交易完成后衡所华威将成为全资子公司[7] - 以202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衡所华威市场价值为165,800.00万元,与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相比增值率321.98%,与母公司单体报表所有者权益相比增值率311.37%[8] - 衡所华威全部股权交易作价160,000.00万元,对应70%股权交易价格为112,000.00万元[8] - 支付交易对方总对价1,120,000,000.00元,其中现金对价320,000,000.00元,股份对价320,000,000.00元,可转债对价480,000,000.00元[10] 募集配套资金 - 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1] -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12] - 募集配套资金拟投入8个项目,合计80000.00[13] - 募集资金拟用于支付现金对价等,支付现金对价3.2亿元、各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共8亿元[65][66] 发行股份及可转债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象为5名标的公司股东,每股价格56.35元[18][20]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对象为8名标的公司股东,初始转股价格56.35元/股[27][28] -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00元,按面值发行,存续期限4年[26][30] - 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0.01%/年,每年付息一次[32]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33] 锁定期及其他规定 - 交易对方通过发行股份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为12或36个月[23] - 定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锁定期为12或36个月,转股后股份继续锁定[31] - 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所认购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68] - 转股数量计算方式为Q=V/P,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35]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赎回未转股债券[36]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置有条件强制转股条款[37] - 转股股份来源为新发行股份及/或库存股(如有)[38]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不安排评级[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书面通知违约未纠正,构成违约[43]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约定获偿付本金与利息等[48] - 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方案等作出决议[50] - 公司或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可提议召开会议[52][54] 决议有效期 - 本次交易决议有效期12个月,获审核通过并注册则延至交易完成日[56] - 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12个月,获审核通过并注册则延至融资完成日[70] 其他 - 公司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69] - 过渡期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止,过渡期间损益由公司享有或承担[55]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