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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湘生物(688289) -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圣湘生物圣湘生物(SH:688289)2025-07-11 20: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为579,388,00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5]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包括七名非独立董事(含一名职工董事)及四名独立董事[25]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1] - 修订后法定代表人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股份与股东权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交易决策 - 审议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股东会决议[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关注或审议[27]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22]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23]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有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53]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3]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3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7] - 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配利润有相应要求[38]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1]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4] - 公司减资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05] 制度修订与审议 - 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8项需股东会审议,8项无需股东会审议[48][49]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章程备案等事宜[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