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T八菱(00259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八菱科技八菱科技(SZ:002592)2025-07-11 20:01

公司历史与股本 - 八菱有限2001年7月17日成立,初始注册资本1058万元[7] - 2004年9月八菱有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1387.5万元[7] - 2004年11月29日公司完成登记注册,注册资本56,619,166元,股份总数为56,619,166股[8][10] - 2011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8,900,000股,11月11日上市,总股本增至75,519,166股[8][11] - 2012年6月18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增至98,174,915股[9][11] - 2013年6月13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8股,总股本增至176,714,847股[9][12] - 2014年6月3日公司向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72,621,722股,9月24日上市,总股本增至249,336,569股[9][12] - 2015年11月11日公司向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3,994,588股,2016年1月5日上市,总股本增至283,331,157股[9][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83,331,15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2][13]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需修订并经股东大会审议[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修订无需股东大会审议[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为新制定制度,无需股东大会审议[4] - 《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废止,监事会终止履职,全体监事自动解任[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3] - 公司或子公司一般不为购买股份者提供资助,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13][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规定[16]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事等人员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不执行股东有权要求[1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公司可拒绝并说明理由[1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违法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违规致公司损失时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1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8] 会议相关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19] - 多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不同主体提议有不同流程[26][27][2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等[35] 人员任职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有资格限制和任期规定[38][39][4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离职后部分义务仍有效[43][45] 公司架构与委员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设审计等四个专门委员会[45][50] - 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有人员构成、职责和工作规程[49][5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5] - 公司现金分红每年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有不同比例要求[56][60] - 利润分配方案涉及发放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55]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8] - 公司通知以邮寄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68]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报刊和巨潮资讯网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6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6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69] - 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2023年修订章程废止[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