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经证监会注册,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79388006元,股票面值1元/股,股份总数579388006股[9][18][21] 股权结构 - 发起人戴立忠持股12648.8642万股,比例35.1357%[19] - 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304.4351万股,比例11.9568%[19] - 朱锦伟持股3402.8493万股,比例9.4524%[19]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38][3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需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48] 重大交易审议 - 重大交易事项满足资产总额等指标占公司相关数据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9]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0] 股东会相关规则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6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 董事会相关规则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7名非独立董事及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16][117]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118][119]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6]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0] - 独立董事每年需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披露[12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7] 公司经营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44][14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15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6] 利润分配 - 满足条件时,公司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2]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62]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62]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83]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8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5] 公司解散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需10日内公示[191] - 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清算组[191]
圣湘生物(688289) -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