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4]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8]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0]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12] 其他事项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董事会对提名等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4][15]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19]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享有同等知情权[19]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1]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1]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1] - 董事会决议违法,独立董事承担法律责任[23]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6]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26]
圣湘生物(688289) -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