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联(0023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 制,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