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锁定与转让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7] - 董事和高管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8] - 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增持限制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已发行股份的2%[11]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继续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11] 信息申报 - 新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通过任职事项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增持披露 - 增持股份比例达2%或完成全部增持计划或实施期限届满时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11] - 增持行为完成后三日内需披露股份增持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11][12] 减持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减持股份[15]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5]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6]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6] 变动通知与公告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前2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19]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减持计划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2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1] 增持进展披露 - 相关增持主体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2] - 相关增持主体完成或提前终止增持计划应比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违规处罚 - 公司对违规买卖股份责任人给予股票收益五至二十倍罚款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5] - 董事和高管在限制期限内转让股份等情形,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处罚[25] 持股比例取值 - 制度所称“达到”“触及”相关持股比例,取值范围为该持股比例前后100股[27] 关注情形 - 董事和高管交易数量若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需关注[30] - 董事和高管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月内,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比超50%需关注[30]
ST亚联(0023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