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亚联(0023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 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 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