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得代理表决[19]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程序[16]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部分除外)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部分情形可免[18]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各方关联关系、定价政策等内容[24][25] 关联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1] 关联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1]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6]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部分及时履行程序并披露[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6] 或有对价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关联交易披露,对价格等公允性发表意见并向股东会报告[28]
水晶光电(00227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