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9]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专门会议召集人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4]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5] - 相关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25][36][37] - 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10年[27]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9] - 及时发董事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2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监管报告[30] - 及时披露履职涉及信息[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0]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在年报披露[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1]
水晶光电(00227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