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3] 独董任职资格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近36个月有违法处罚等情况不得被提名[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7] 独董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董候选人[11] - 选举两名及以上独董实行累积投票制[14] 独董任期与解职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15] - 提前解职应披露理由,独董可提异议[15] 独董履职要求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9]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19]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且含多方面内容[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21]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9] 独董会议相关 - 独董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25]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2名独董,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6]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董[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董[28] 其他 - 公司应向独董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5] - 独董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35] - 独董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8]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4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0]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40]
ST八菱(00259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