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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八菱科技八菱科技(SZ:002592)2025-07-11 20:02

股份变动申报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变动后二日内报告并公告[7][8] 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 任职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12][13]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 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不得转让[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仍受转让限制[12][13] - 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各自每年转让不得超各自持有总数25%[13] 交易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6]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6]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6] 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减持限制 - 最近3个会计年度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归母净利润30%不得减持[18] - 最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不得减持[18] 减持计划披露 - 董事和高管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5]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0] - 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披露前不得交易[20] - 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38]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减持 - 集中竞价减持,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27] - 大宗交易减持,90自然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27] - 协议转让减持,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28] 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日起不超6个月[30] - 增持主体实施期限过半时披露增持进展公告[30]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 - 50%,12个月内增持不超2%,达2%等时点需披露[31] - 拥有权益股份超已发行股份50%,增持完成披露结果公告,每累计增持2%披露进展[33] - 增持主体完成或提前终止增持计划,通知公司履行披露义务[34]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披露实施情况[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