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投票服务 -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3]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7] -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9]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投票代码及简称 - 公司投票代码为"362592",投票简称为"八菱投票"[10] 表决权相关 - 股东行使表决权数量是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总和[16] - 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计入[17] 投票意见要求 - 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明确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17] - 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17] 总提案投票规则 - 公司设总提案时,股东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18] 投票数据计算 - 网络投票系统对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数据合并计算,现场投票辅助系统由信息公司合并计算现场与网络投票数据[19] 重复投票规则 -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9] 回避表决 - 需回避表决股东投票由公司计算结果时剔除,现场投票辅助系统要设置回避信息[19] 表决结果统计 - 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公司根据规定及章程统计表决结果[19] 特殊股份投票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和优先股股东投票,公司对原始计票数据进行比例折算[19] 中小投资者投票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20] 投票数据获取 - 现场股东会投票结束后,公司通过互联网系统取得网络投票数据[20] 数据发送 - 信息公司向公司发送网络、现场投票数据及合并计票数据明细[21] 表决结果确认 - 公司及其律师对投票数据合规性确认形成表决结果,有异议及时提出并按规定披露[21]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2022年修订细则废止[26]
ST八菱(00259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